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郧西考点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全省岗位招聘的统一政策,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调、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考核、体检入围人员,请于7月7、8日随体检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调档函》,于7月15日前亲自将本人的《政审考核表》(一式两份)、密封完好的个人档案、报到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下载打印,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子网页“学位在线”的个人有效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网址为,未注册的请使用真实信息注册,并将此用户名及密码工整填写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角空白处)等材料原件交教育局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中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上交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交上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一)时间:2016年7月7、8日。其中报考初中系列岗位和小学语文岗位的考生于7月7日参加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于7月8日参加体检。
(二)地点:县人社局指定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自备笔等文具。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到郧西县教育局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体检,不得请假、迟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过程中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陪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者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7、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西教育信息网、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郧西在线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郧西县教育局联系电话:
0719—6221305、13886801350。
附件:
1、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郧西考点体检人员名单
2、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拟聘人员政审考核表
郧西县教育局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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