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在线讯(郧西公安政工发布)湖北省郧西县是千里汉江由陕入鄂的门户,汉江流经该县西南9个乡镇约125公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核心水源区,担负着“一江清水入库”的重任。
近年来,该县公安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忠诚使命,精心履责,以打开路,多管齐下,全力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效果。
5月31日,在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秦汉明的重视推动下,该局在十堰市率先制发打击整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打击整治矛头对准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河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治安秩序。
7月9日,该局治安大队破获今年十堰市首起非法采矿(采砂)案,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成功打掉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韩某新为首的“砂霸”犯罪团伙,刑事拘留3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来,该局强力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10次、驱赶劝离采砂船只3艘、查扣非法捕捞作业船只2条、督促整改各类河湖生态环境隐患30余处,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7起、非法采矿(采砂)刑事案件一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人,保护了水源地生态环境。
事实上,自2014年12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郧西县公安机关就自觉担当起“护水员”“守井人”的重任。该局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执法力度,探索形成了治安大队牵头、属地派出所负责的案件办理模式,加力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据统计,近三年来,该局共办理环保刑事案件13起、行政案件7起,刑事拘留38人、行政处罚7人,成功捣毁3个非法采矿(采砂)团伙。全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郧西县土门镇某养猪合作社法人魏某某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违法行为,2017年6月曾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在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中,该局与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互享、业务互联、侦审互动、案件互通,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证据采用、标准认定等问题,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精准有效打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涉案人员。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秦汉明说:“公安机关的种种努力,只为像保护自家的水缸一样保护中线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