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药品 > 食药动态 > 正文
郧西县局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成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6-06-30 14:43:54    作者:    来源:    【郧西周刊】   

  近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喜讯,郧西县两家餐饮服务单位喜获“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小河农贸市场获得“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称号后,该县食品安全领域获得的又一个省级“金字招牌”。近年来,郧西局在严格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引导,实施“三个到位”,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力助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整体水平提档升级。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郧西局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相关业务股室和基层监管队所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帮扶指导到位。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郧西局根据各领域示范创建的达标验收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并为每个创建单位明确一名监管干部作为示范创建“联络员”,提高了指导的针对性、经常性和专业性,避免企业在升级改造过程中“走弯路”,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引领带动到位。郧西局积极将示范创建过程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并向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到示范创建单位观摩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

  截止目前,郧西县共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个,省级“放心食堂”1家,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5个,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明厨亮灶”示范经营户30家,A级学校食堂3家,B级学校食堂49家。下一步,郧西局将在深入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加压力,再强措施,促进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 责任编辑:江新艳 )
分享到: 收藏
【郧西在线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郧西在线”、“来源:郧西周刊”或“来源:郧西在线论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郧西县对外宣传办公室,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郧西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6229206 0719-6230927

热图推荐

更多>

数字报

更多>